湖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公开征集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授权其开展湖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更好为经济发展赋能、为社会治理增效、为人民生活添彩。
二、授权运营范围
湖北省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在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可以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三、申报条件
1.运营基础。具有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所必要的资金。机构性质为法人组织,具备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所需的软硬件环境、专业人才,能够保障稳定运营。
2.管理能力。具有健全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全流程管理制度,设有独立的数据管理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完善,具备规范开展整体授权运营的管理基础。
3.技术能力。拥有丰富的数据产品开发经验,具备优秀的数据处理、产品开发、平台建设能力,以及数据归集、存储、处理和分析技术。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有效引入并管理多元数商,广泛吸纳多方数据资源,促进数据融合应用,构建活跃的数据生态体系。
5.安全能力。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的数据风险控制机制和应对处置能力,3年内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成立时间计算。设有安全管理部门,运营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6.信誉良好。在全国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中无不良记录。企业法人、高管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开征集流程
1.发布公告。通过湖北公共数据开放网、省数据局官网发布公开征集公告,征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hbssjjDATA@163.com。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材料3份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报送至湖北省数据局310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以邮戳日期(自行送达的以签收时间)核定报送时间。
3.资格审查。省数据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4.机构确定。省数据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综合评分,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拟入选的候选运营机构名单。
5.结果公示。候选运营机构名单在湖北公共数据开放网、省数据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数据局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省数据局按照相关要求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明确权责与监管要求。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责。本次征集由湖北省数据局负责解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征集过程。
(二)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附件:省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申报材料.zip
湖北省数据局
2026年2月1日
(联系人:胡胜敏;电话:13163297573)

